第35章公孙苍毫,文事

作者:烟雨西瓜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毕竟不懂些拳脚,怎么讲道理?

公孙劫此前就曾与他说过,现有的毛笔太过劣质。在竹简上还行,可在纸上就难有笔锋。特别是用以书写佐书,甚为不便。

显然,蒙恬一直都记着呢。

在用坏很多毛笔后,蒙恬悟了!

就是眼前这支与后世近似的公孙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是谓苍毫!

秦始皇提笔着墨。

就在上好的竹纸上而书。

这可是蓝田县的招牌。

以青竹为原料而制成。

纸质柔软,浸润保墨。

发墨色,易笔锋。

卷舒虽久,墨终不渝。

最适合的就是用来印刷。

秦始皇是挥毫泼墨。

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写的也是个【秦】字。

只不过是隶书的写法。

显然也是花心思学习过的。

作为处处求新求变的皇帝,秦始皇很喜欢看书,也愿意花时间去琢磨。在他的卧榻之处,皆有堆积的书籍。每当有空,他总会翻出来看看。

“这是你整理出的隶书。”秦始皇捋着胡须,放下毛笔道:“朕问过赵亥,他说以隶书印刷要远优于小篆。隶书化繁为简,化圆为方,便于刻字。朕也认为可行,后续便可将字板送至各个郡县。由郡守负责印刷,将律令传至每一寸土地!”

秦始皇双眼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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