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怎么停了?”
“多有意思啊……”
“我就喜欢看先生们吵架。”
“是啊,特别是祭酒在的时候。”
“祭酒是真厉害啊!我才明白,我父亲为何常说这些文人最不能惹。我要是刚才那几位先生,我出门就找地方撞死去,太恐怖了……”
“还是祭酒厉害啊!”
“这嘴皮子比刀剑还生猛!”
“我呸,他就是强词夺理。”
“你完了,祭酒这人最记仇了!”
“……”
公孙劫见他们骚乱,也是无言以对。想到自己求学时,当老师说到些私人的事情,那绝对是听得最认真的时候。
“咳咳,祭酒说的虽然有些过分,却不无道理。”公孙劫清了清嗓子,“天上的可以称为雷,而能被人驾驭的则是电。是谓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
又开始定义上了?
淳于越等老儒是目瞪口呆。
这就是典型的重新定义。
在他们的观点中,雷和电是一种东西。可以理解为看到的光是【电】,而发出的声音则是【雷】。
公孙劫这也是老一套的打法了。
先重新定义,然后再解释。
如此就能把原来的意思混淆。
关键他们还挑不出错来。
毕竟一个字也常有不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