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拉斯颤抖着抬起头来。
经过译者翻译,他已经知晓。韩信说的没错,草原上的规矩就是如此。被俘虏后,就要听从获胜者的。他们就是奴隶,没有任何人权。
如果想要活命,就只能臣服。
他咬着牙,最后长拜叩首。
“大月氏王,贵霜部赫拉斯,向将军献上忠诚。从今往后,我就是您的奴隶。只要您能让我活着,我什么事都会做!”
“哈哈哈,好!”
韩信仰天大笑。
果然啊!
陈平说的还真没错。
草原胡戎没有什么礼义廉耻可讲,他们对投降这事没什么心理负担。贵壮健而轻老弱,其实就和野兽没区别。讲究的就是自然法则,弱肉强食。
就算大月氏王赫拉斯也是如此。
只要能活命,让他当狗都行。
反正好死不如赖活着。
对胡戎而言,只要能活着就行。
“你们大月氏的精锐全在城内了?”
“是……是的。”
赫拉斯低着头,叹息道:“当时是他告诉我们,秦国即将攻打我们。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调动精锐,死守王庭。我就从各部抽调精锐,加上五部翕侯的守军,足足有五万人。”
“呵。”
韩信不由冷笑。
他没有明说,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赫拉斯,只觉得是极其可笑。只能说现在的胡戎还是太天真了,对兵法这块懂得也不多,打仗更是极其愚蠢。对待白马君长的话,就没有半分的怀疑。
所以,他们输的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