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县城已是第三天。
张韬先去工商所。
灰夹克中年人还在那张桌子后头,慢吞吞地从抽屉里翻出盖好章的经营证明,递过来。
“齐了。”
张韬接过,折好揣进兜里。
出了工商所,脚步没停,径直拐向县公安局。
出入境管理科。
铁栅栏后面坐着的还是上回那个办事员。
张韬把户口簿、身份证、邀请函、村委政审意见、个体经营证明,一样一样从文件袋里抽出来,隔着铁栅栏码在窗台上。
办事员逐一翻看,动作不紧不慢。
户口簿翻了两遍,身份证对了照片,邀请函又凑到台灯下照了一回。
经营证明和村委政审意见搁在最后头,他拿起来前后看了三遍。
“张同志。”
办事员搁下材料,两手十指交叉,搁在玻璃台面上。
“材料初审没问题。”
张韬的肩膀松了半寸。
“但是。”
“你得再出具一份挂靠单位或者主管单位的政审意见。”
张韬没动。
“村委的意见只是初步的,按规定,个体户办护照,还需要有一个挂靠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公章背书。”
办事员推了推黑框眼镜,补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