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亲亲脖子()
黄金橡树庄园,仪式第三天。
他们就像生活在庄园的两个幽灵,一点信息都不暴露。
庄园依旧像一片废墟,无人在意,已然废弃七年。远远望去,没有灯光炊烟,也无活人痕迹。
除非有人专程上山、翻过庄园石墙,把耳朵贴到墙上,不然也听不见地下室里蒸汽动力声响。
“生命的摇篮”有规律地起伏收缩。
源质胚胎在其中游动生长,比之前大了四分之一,几条纤细的金色纹路爬上表面,时隐时现。
高登把玩一支精美的制式左轮手枪。
枪身是乌蓝色,胡桃木握把刻着防滑纹路。
【手枪“公牛型”。不附赠枪法。】
他把枪口转向窗外,幻想自己命中草地上的一朵小花。
在他想象中,花茎折断,花瓣凌空飞散,密教徒见识到这惊世一枪,立刻放弃渔王。
但没有射击,枪声会飞。
这把枪的意义主要还是防身,遇到湿脚人的时候可以把他们赶走。
……不对。
高登心头一动。
神之一线能够在50米范围内自由移动,它足够精巧,很有力气,能把薇拉绑住。
既然如此,为什么枪一定要握在手里?
他抬起手指,细线飞出,绕上枪支握把,握住扳机,将它提起,悬浮到空中。
它在空中旋转跳跃,上下左右。
现在它就是个会飞到别人脑袋后面的火力点,出现在敌人不方便防备的位置,从不讲武德的角度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