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鸡和一只狗,都从后院溜达的店里了。
你追我赶,鸡飞狗跳的。
众人问我什么时候回市里,说好久没聚了,等我回去,大家伙一起聚个餐。
我算了算时间,精确的给出日子。
61天。
还得在这里待两个多月。
正闲聊,庙里居然来了香客。
因为城隍庙来的香客很少,我便立刻起身接待。
庙里的香是免费的,我给她指了指拿香的位置。
来着是个看起三十岁左右的女人。
面皮黑黄,身形干瘦,看着像得了病的人。
她估计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脸色很沉重,一言不发的。
拿了香,便去殿里跪拜。
我没进去,而是坐在外头,竖着耳朵听。
听了一会儿,果不其然,是个来告阴状的。
所谓告阴状,就是阳间的人受了冤枉或者欺负。
实在找不到办法了。
就可以去找土地或者城隍告阴状。
但,就和我当初拦城隍,会受罚一样。
告阴状本身就不符合阴阳两界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