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链拉到最上面,遮住了脖子。
她的五官很精致,眉毛是剑眉,眼睛是丹凤眼,鼻梁很高。
嘴唇很薄,整张脸像一幅用刀刻出来的版画。
锋利的,冷硬的,不近人情,但同时又好看的让人想多看两眼。
她的身材不胖不瘦,穿着一双黑色的靴子。
靴子上没有灰尘,像是刚擦过。
她的身边,站着一个人。
一个七八岁,最多不超过九岁的小男孩,穿着一件小号的黑色夹克。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短短的,刺刺的,像一只小刺猬。
他的脸是圆的,肉嘟嘟,皮肤白得像刚剥了壳的鸡蛋。
脸颊上还有两团淡淡粉色的红晕。
他的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不是那种廉价色素很多,几毛钱一根的棒棒糖。
是那种手工做的,包装精美,看起来就很贵的棒棒糖。
他把棒棒糖塞在嘴里,舔一下,拿出来。
看一眼,又塞回去,再舔一下。
他的表情是专注认真,是那种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和他的棒棒糖。
其他人和事都不重要——的专注。
孟清欢的眉头皱了一下。
她可不认识这两人。
“你们是谁?”
“这里是办案场地!不是你们应该来的!”
她的声音带着一种“你们走错地方了”的驱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