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席上,马丁·泰勒的声音猛地拔高了八度,“比赛才第4分钟!阿森纳的第一个角球,他们的门将就冲上来争顶了?这也太疯狂了吧?!”
“疯狂?这就是林默。”旁边的安迪·格雷笑了,“你知道吗?他可是用角球进了好几个球,而且他进球的方式很暴力。”
伯明翰的球员们全愣了。
他们当然知道林默进过头球。
赛前布鲁斯反复强调,阿森纳有个头球厉害的门将,角球的时候要注意。
可注意归注意,谁也没想到他来得这么早啊!
第一个角球你就把门将派上来?你们后场不要了?
不是说好了大家都玩地面,我不玩高空轰炸,你不派出林默吗?
你们阿森纳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伯明翰门将马克·泰勒站在门线上,看着那个越跑越近的东方身影,眉头紧紧皱起。
“厄普森!”他指着中后卫马修·厄普森,嗓子都喊劈了,“你!过去贴死他!别让他跳起来!听见没有!”
厄普森点点头,一脸不屑地走了过去。
他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八十公斤,伯明翰后防线的定海神针,防一个门将?
开玩笑。
这个难度不是三个手指捏田螺——手到擒来。
林默跑进禁区,在点球点附近站定。
脚下暗暗扎了个马步,铁布衫的桩功沉下去,整个人像一根钉子,钉进了草皮里。
厄普森走到他身边,伸手就往林默肩膀上推。
他要把这根钉子拔出去。
一推。
没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