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缓缓靠回座椅。
“哇。”
屏幕里,那人从消防梯上跳下来。
落地时还踉跄了一下。
“地面,亲爱的地面,你比华盛顿的地面更阴郁一点。哥谭,你真该考虑给自己换个设计师,或者至少装两盏不想谋杀路人的灯。”
那是死侍第一次到哥谭。
准确来说,是死侍第一次追着蜘蛛侠的痕迹,追到这个完全不欢迎外来红色紧身衣的城市。
他一路问过去。
先问了两个小混混。
“有没有见过蜘蛛侠?”
两个小混混看着他。
死侍很耐心地补充:“蜘蛛,侠。会吐丝,不是宠物店那种,也不是你们墙角那种。我找的是活的,话很多,行动能力强,适合出现在封面上。”
小混混掏枪。
死侍叹气。
“哥谭人交流方式真单一。”
三分钟后,小混混被倒挂在路灯上。
死侍蹲在垃圾桶盖上,拿着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半包薯片,一边吃一边认真思考。
“线索一,哥谭没有蜘蛛侠。线索二,哥谭有很多愿意向陌生人开枪的热心市民。线索三,这薯片过期了。真是信息量爆炸的一天。”
然后蝙蝠侠来了。
那个时候的蝙蝠侠,状态很差。
不是动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