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雷曼的死因

作者:琵琶折刀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媒体的叙事,以及大多数事后回顾2008年的研究,通常聚焦在"保尔森冷血地决定不救雷曼"上。好像这是一个纯粹的意志问题。

但真实情况复杂得多。

在前世他读过的所有研究里,最容易被普通读者忽略的恰恰是"约束条件"这个维度。

雷曼之死不是一个决定,是一个均衡——所有救援路径同时失败之后留下的唯一可能。

他需要在这个时间线里重新确认这个均衡是否成立。

陆泽开始列救援路径。

路径一:美联储独立救援。

法律工具: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允许美联储在"异常和紧急情况"下向任何机构提供贷款。

理论上,这条路在法律上是通的。

但有一个关键约束——§13(3)要求贷款必须有"充足担保"。

如果美联储要按§13(3)放贷,它需要接受雷曼的资产作为抵押品。

雷曼的资产是什么?

商业地产、cdo、有毒的mbs、level3资产。

这些东西的真实价值远低于账面价值——这恰恰是雷曼出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美联储接受这些抵押品按账面价值放贷,那美联储就是在明知会亏损的情况下注入纳税人的钱。

这不仅在法律上有问题,在事后的国会调查中会成为伯南克和美联储法律顾问的灾难。

而且贷款能做的是续命。续命的目的是争取时间找到买家或者等国会批钱。

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雷曼的问题,即如果保尔森不准备向国会要钱来资本注入,也找不到合适的买家,那么贷款是没有意义的——无非是让雷曼晚一点死。

路径二:财政部直接注资。

陆泽连完整的分析都不需要写。他直接在路径二下面写了几个字:

无国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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