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自己这二十多年,从那扇墨绿色的铁门里走出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搬家,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咬牙站稳。他想起八岁那年,被送回孤儿院的那个下午,想起那个想牵他、又被他躲开的女人的手。
他还想起,自己刚回陆家那几年,名义上是找回来了,可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他却像个客人。没有人真正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怕什么,夜里会不会做噩梦。
那时候他就想,等以后自己有了孩子,他一定要做那个最懂她的人。她喜欢什么,怕什么,梦里哭着喊谁的名字,他都要第一个知道。
他要把自己小时候缺失的那份“被人放在心上”,连本带利地,全部给到她。
他这一辈子,最缺的,从来不是房子,不是钱。他缺的,是“被人想念”。
是那种,不管你走到哪儿,不管你长多大,都有一个人,在心里,静静地惦记着你、念着你、等着你回来的感觉。
他从小站在最边上,没人多看一眼。发衣服忘了他那一份,逢年过节,热闹的孩子一个个被领走,他永远是那个被排在最后、最后才被想起来的人。他早就习惯了不被人惦记,习惯了把自己藏起来。
有一年冬天,院里一个孩子收到了家里寄来的包裹,里面是一件崭新的棉袄。那孩子穿着新棉袄,在院子里得意地转着圈。陆沉站在一边,看着那件棉袄,看了很久。
他不是想要那件棉袄。他只是忽然很想知道,被人这样惦记着,大冷天的,有人在远方为你寄一件衣裳,是什么滋味。
后来他长大了,自己买得起一柜子的好衣服,可那种“被人惦记”的滋味,他却一直没有真正尝到过。直到他遇到林晚,直到今夜,这个小家伙来到他怀里。
他不要他的女儿,再站在一旁,看着别人被惦记。他要她,就是那个被人惦记的孩子。
他不要他的女儿,再过这样的日子。
他要她从一出生起,就知道自己是被人放在心尖上的。不管她长到多大,走得多远,都有两个人,在这座城市的某一盏灯下,日日夜夜地,想念着她。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看着林晚,声音有些发颤,却异常清晰:“叫陆念吧。念念不忘的念。”
林晚愣了一下,眼里浮起一丝温柔的疑惑:“为什么?”
陆沉看着怀里的女儿,又看了看床边虚弱却明亮的妻子,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很重:“因为……我想让她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人在想念她。”
林晚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她一听就懂了。她知道这个名字背后,藏着这个男人怎样一段从未说出口的、空荡荡的童年。她知道,他不是在给女儿随便起一个名字,他是在把自己小时候最缺、最渴盼的那样东西,一点一点地,亲手交到女儿手上。
她伸出手,轻轻覆在他抱着孩子的那只手上,眼泪顺着眼角,无声地滑落,却笑着说:“好,就叫陆念。”
“陆念。”林晚又轻轻念了一遍,像是要把这两个字,刻进心里,“陆念,很好听。”
她侧过头,看着丈夫。这个男人,从前连一句软话都吝于说出口,把自己活得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可此刻,他抱着女儿的样子,温柔得让她几乎不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