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三七我还得看他的脸色?(求追读)

作者:葆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对于21世纪的艺人来说,找另一半最好还是找同行。

因为从【离婚角度】分析,找同行结婚是最合适的。

记得大咪咪还是谁说的来着,和谁结婚最后都那样。

尤其娱乐圈子诱惑多大啊?

一拍戏憋两个月,就当【剧组夫妻】也挺正常不是?

还有借着【入戏】敲门要对【剧本】的。

就你别看现在黄老师被人说爹老登之类的,那当年也被人敲过门,被无数女艺人痴迷的主。

甚至那些前辈们谁还没被塞过房卡呢?

哦,扯远了。

只说艺人离婚一般不会闹的鸡飞狗跳的。

就哪怕已经恨不得干掉对方的角度,那也要咬牙切齿的表示感恩遇见、一别两宽,未来还是家人之类的。

反正大家都还有事业,绝对不能撕破脸。

明星互撕,属于双向毁灭。

尤其明星离婚时,谁最红,谁最吃亏。

就像当年那谁和那谁谁、那谁和那谁谁谁一样,就哪怕都恶心到极致了,平常装都不装了,但还是统一公关稿。

为了赚钱嘛,不寒碜。

现在,同样如此。

林星,过气影帝,也就这两天靠着《一日三餐4》稍稍洗白了点口碑。

林知夏,当红小花,事业属于正巅峰,这《一日三餐4》的轻微负面代表不了什么。

那自然谈判优势在我了。

林星这两天就让孟晓放心大胆地去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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