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后。
烧烤店的店员神色恭敬,领着一位大汉走过来。
离老远,孙二成就眼眸放亮,忍不住想起身相迎。
来的大汉,足有一米九的块头,赤裸的小臂在灯光下散发古铜色光泽,行进之中,龙行虎步,偏偏让人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轻盈,似乎每一步都在蓄势,下一息都能像猎豹一样冲出去,把任何猎物撕扯粉碎。
他前行之间,还在左顾右盼,眼神锋锐冰冷,似乎在彻查每一个角落,搜索每一个可能的危险,寻找每一个值得留意的方向。
总之,这是个无比可怕之人。
孙二成从来不觉得自己眼光有多独特、敏锐,但是一见这个人,就算他也瞧出锋芒四射。
“有这样的人物,还怕今天报不了仇吗!”孙二成心中情不自禁,无比激动,无比憧憬。
一想到那个害自己丢了工作的小白脸,一想到那个当众羞辱自己的大汉,一会儿会向孙子一样跟自己求饶,就等着自己一句话宽恕,孙二成就有种过电一般的舒爽感觉。
人生得意,莫过如此啊!
厉烽走近,就连钱浩宇都满面笑容,起身相迎。
那四个被迫讲述自己多不中用的保镖,再次见到厉烽,顿时低眉顺眼,心中那些怨意,早蒸发一空。
强者就是强者!
这个社会崇尚强者,他们这行更是如此。
“宇少,你找我来,是要对付谁?”厉烽站在钱浩宇跟前,语气平淡问了一声。
他说的很是直接,神色之中又透着一股睥睨,似乎没什么对手,值得入他眼。
“这次请你过来,要对付一个厉害的家伙。”钱浩宇笑道,“我们在这儿遇到了一个仇人,他身边有个蛮汉很厉害,所以才不得不请你出马。这位,是孙二成先生,他吃过那蛮汉的亏。”
厉烽面无表情点点头,淡淡瞥了孙二成一眼。
这一眼,让孙二成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更情不自禁露出一个笑容,主动递过手,“厉先生是吧,我是孙二成,幸会幸会。”
厉烽只看了他的手一眼,又看看钱浩宇,“不好意思,我不喜欢跟人握手。”
孙二成一愣,随即笑着缩回手,“无妨无妨,厉先生不喜欢,那就不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