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时候有个非常好的朋友。
后来这个朋友随着家人离开了天风郡来了燕州。
然后后面给他寄了一封信。
说在燕州当屠夫。
让霍明没事的时候,可以来燕州寻他玩。
于是霍明就来了。
他和这个朋友已经很多年没联系了。
他也不知道这份友谊还有几分。
毕竟无论多深的感情,时间久了都可能变成一个名字。
但是霍明还是来了。
他厌恶霍家。
但是出了霍家之后,他又发现自己好像无处可去。
于是他就来了。
霍明拿出了那封皱巴巴的信。
信的字很漂亮。
自然不是他的那个朋友写的。
而是请人代笔。
他的那个朋友,字写得歪七扭八。
而且认识的字也不多。
断然写不出一封这么正式的信的。
浣花街,孟记狗肉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