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问了她的姓名、职业、鉴定经过。她一一回答,声音不大,但很清晰。然后郑律师开始发问。
“林女士,你出具的鉴定报告中,认定涉案《说文解字》为南宋刻本。请问你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纸张纤维、墨色成分、版式行距、装帧工艺、避讳字、刻工姓名。”
“请你具体说明。”
林微言从包里抽出一张放大的纸样照片,展示给法庭。“涉案古籍的纸张纤维经显微分析为楮皮纸,纤维长度分布特征与南宋建阳刻本用纸高度吻合。墨色经光谱分析,主要成分为松烟墨,微量元素的配比与南宋墨谱记载的建阳墨一致。版式行距为每半页九行,行十五字,与南宋建阳书坊的刻书风格完全匹配。避讳字方面,涉及宋高宗赵构名讳的字缺笔书写,这是南宋刻本的重要特征。刻工姓名‘余仁仲’在《宋刻工姓名录》中有明确记载,为南宋建阳地区著名刻工。”
她停了一下,补充道:“如果法庭需要,我可以提供与上述每一项鉴定结论对应的原始数据和分析过程的完整记录。”
郑律师翻着她提交的报告,翻到某一页时停住了。
“林女士,你在报告的第十九页提到,涉案古籍的装帧工艺存在‘后期修复痕迹’。你如何排除这些修复痕迹对鉴定结论的干扰?”
“修复痕迹仅限于书脊和封面,内页未经修复。我的鉴定结论基于内页的纸张、墨色和版式特征,修复痕迹不影响内页的真伪判断。”
郑律师沉默了几秒。他的手指在报告上敲了敲,忽然换了一个方向。
“林女士,你与被告方代理律师沈砚舟曾经是恋人关系。这段关系持续了多久?何时结束的?”
法庭里再次安静下来。林微言看着郑律师,她的表情没有变化。
“五年多以前结束的。”
“那么你为他出具这份鉴定报告,是否受到这段关系的影响?”
林微言没有马上回答。她低下头,看着面前的话筒,然后抬起头,目光越过郑律师,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但我想先说明一件事。”
审判长点头。
“我修复古籍十年。这十年里,我经手过一千多本古籍,从宋版到民国手抄本,每一本我都以同样的标准对待。古籍不会说话,但它不会骗人。纸张的纤维、墨色的成分、刻工的刀法,这些东西不会因为鉴定人和谁谈过恋爱就改变。”
她顿了顿。
“我为沈砚舟律师出具这份鉴定报告,是因为他向我提供了涉案古籍的原始照片和纸样。我在鉴定过程中,没有看过他的诉讼材料,没有看过原告方的任何文件,我只看了那本书。书告诉我的,我写进了报告。书没有告诉我的,我一个字都没有写。”
她看着审判长。“如果原告方认为我的鉴定有误,可以请其他专家复核。但我的结论,基于古籍本身,不基于任何私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