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大:王老四在城南有三分菜地,紧挨着汲家的一处庄子。仍福说那地原本是汲家的,被王老四的爹偷占了,要收回来。王老四不干,拿出地契,说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仍福就带人把地里的菜全拔了,还打了王老四一顿。
王老四告到县衙,当然,这个状子被压下了。
这事後来就不了了之了。
倪乡拿着这份卷宗,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汲福,他知道这人。是仍家一个远房旁支,在仍家地位不高,就是个跑腿管杂事的。但仗着姓汲,在乡里横行霸道,这种事没少干。
这事,不大不小。地只有三分,值不了几个钱;打人也没打出重伤,就是些皮肉伤。但性质恶劣一强占民田,毁坏青苗,殴打百姓。
更重要的是,人证物证俱在。王老四的地契是真的,挨打也有邻里看见。
如果方敬把这事翻出来,重办汲福,那效果就有了:第一,办了仍家的人,立了威;第二,事情不大,汲家不会为了一个边缘管事跟知县死磕,顶多觉得没面子;第三,还能赚个「为民伸冤」的好名声。
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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