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能戴,但是不是太贵、太高调了?”
艾秋前几天去参加拍卖会,遇上一条成色同样很好,比盛葱葱手中的“春神”细点儿的粉钻项链,那项链当场拍出一千万的高价。
拍下那条粉钻的章太太就坐艾秋身旁,她嘟囔着总算拍到一条差不多的。
艾秋敏锐,与她交谈几句,才得知她竟然曾经和包厢神秘买家为“春神”竞过价。
最后“春神”以三千五百万的天价被包厢神秘买家拍走。
而现在这条“春神”在盛葱葱手中,是岑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情况已经足够明显,包厢神秘买家百分之百是岑封,她手里的“春神”就是那天拍出三千五百万天价的“春神”。
所以,盛葱葱才说是否太贵。
毕竟,她走个红毯戴三千多万的项链,着实过于高调。
但,岑封却有其它看法。
“无论价格高低,它都是属于你自己的物品,你有权支配它,决定戴或不戴。”
“在我心里,这些首饰、奢侈品再贵重,它们所展现出来的光芒不及你万分之一。”
“反倒因为你戴了它们,我才觉得它们有了意义。”
言外之意,贵的是盛葱葱这个人,而不是这些首饰。
岑封一席话,通透、深刻,一语点醒梦中人,盛葱葱陡然发现,是她着相了。
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应该是最爱自己,最肯定自己的人才对,但此刻她竟不如岑封更认可她。
“我懂了,你说的对,它只是一件首饰,它适配我穿的礼服,我才选择佩戴它,仅此而已。”
见盛葱葱想开,岑封轻笑着赞了句:“孺子可教。”
“那还用说,我可是高考考了702分的人,阅读理解这方面能力,杠杠的。”
盛葱葱说着说着那傲娇、臭屁的小语气又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