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生辰赴念 旧地寻踪

作者:江亦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今天,他要系着这条围裙,给他的大儿子,做第四个生日蛋糕。

他是个川菜主厨,颠了十几年的炒勺,山珍海味、家常小菜,没有一样能难住他,可做甜品,他其实并不擅长。这辈子,他第一次认认真真学做甜品,是四年前,弘宇刚出生没多久,他在蓉城红花东路23号那间闷热的出租屋里,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看着网上的教程,笨手笨脚地学做宝宝辅食蛋糕,想等孩子满百天的时候,给他尝一口,结果蛋糕还没来得及做好,孩子就永远地离开了他。

从那以后,每一年弘宇的生日,他都会亲手给孩子做一个生日蛋糕。第一年,他在桑城城郊的网吧里,对着手机里的教程,在心里模拟了无数次烤蛋糕的步骤,在空无一人的深夜里,对着冰冷的电脑屏幕,给孩子过了第一个生日;第二年,他刚开了槐香小馆,忙得脚不沾地,还是提前关了店,在后厨里给孩子做了一个草莓味的蛋糕,天不亮就冒着雨带去了花海;第三年,念念刚出生没多久,心玥还在月子里,陪着他在厨房,看着他一点点做好蛋糕,陪着他给孩子过了三岁的生日,那天也是个阴雨天,雨丝飘了一整天。

今年,是第四年。天依旧是阴的,雨依旧在飘,像是天公也懂他的伤心,陪着他默默流了四年的泪。

操作台的左侧,整整齐齐地摆着他前一天晚上就备好的食材:低筋面粉、新鲜的土鸡蛋、冷藏的动物淡奶油、白砂糖,还有一盒鲜红饱满的草莓。那盒草莓是他前一天下午,特意开车去了城郊三十多公里外的草莓采摘园,一颗一颗亲手摘的,选的都是最熟最甜、果形最周正、没有一点磕碰和虫眼的,连蒂头都要选翠绿新鲜的,和四年前,他给弘宇挑的那盒,一模一样。

这是弘宇这辈子,唯一吃过的一种水果。

也是他江霖,这辈子除了孩子生日这一天,再也不会碰的东西。

江霖先把鸡蛋拿出来,仔仔细细地把蛋清和蛋黄分离,两个干净的、无水无油的不锈钢盆,分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蛋黄混进蛋清里。他的手,平日里在槐香小馆的后厨,握着几斤重的炒勺,连续颠上几百下都稳如泰山,连一丝晃动都不会有,可此刻,拿着分蛋器的手,却控制不住地微微发颤,蛋清顺着分蛋器滑进盆里,有几滴溅在了操作台上。

他停下动作,闭了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再睁开眼的时候,眼底的颤抖已经被压了下去,只剩下极致的认真和温柔。

就像当年,他第一次给弘宇冲奶粉,对着奶粉罐上的说明,看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水多了没营养,水少了孩子喝了上火,水温用温度计量了又量,怕烫到孩子娇嫩的口腔,又怕凉了孩子喝了拉肚子,连放几勺奶粉,都数了一遍又一遍,郑重得像在完成什么神圣的仪式。那时候他刚在蓉城的酒店当上主厨,手里没什么积蓄,在蓉城红花东路23号的老小区里,租了顶楼6楼的一间卧室,那是一套五室的合租房,客厅、厨房、卫生间都是公用的,他租的那间屋子不大,只有十几个平方,连放一张婴儿床都显得局促,更要命的是,房间里的空调是坏的,那时候正逢盛夏,蓉城的夏天热得像个蒸笼,顶楼更是被太阳晒了一天,到了后半夜都散不去热气,屋子里闷得像个密不透风的罐子,连吹进来的风都是烫的。

可就算是那样的环境,他还是把孩子的小角落收拾得干干净净,给孩子准备的东西,哪怕再贵,也从来没皱过一下眉。每天后厨忙完,他一身油烟和汗水,挤着晚高峰的公交爬6楼回家,连口热饭都顾不上吃,先去看孩子有没有哭,有没有饿,有没有热出痱子。盛夏的夜里,屋子里闷得喘不过气,他怕风扇吹得孩子着凉,就拿着蒲扇,坐在孩子的小床边,一下一下地给孩子扇风。那时候孩子只有抱着那个草莓玩偶才肯入睡,小小的手攥着玩偶的叶子,闭着眼睛砸吧着小嘴,他就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看着孩子熟睡的脸,常常扇着扇着,天就亮了,他又要洗把脸,赶去酒店后厨上班。

现在也是一样。

低筋面粉他过了三遍筛,细得没有一点颗粒,生怕蛋糕胚里有一点结块,不够细腻;蛋白打发到了硬性发泡,提起打蛋器能拉出笔直的尖角,他怕消泡,翻拌面糊的时候,用的是最轻柔的翻拌手法,动作轻得像在哄熟睡的孩子;烤箱的温度他调了又调,上下火150度,55分钟,时间精准到了秒,就怕烤出来的蛋糕胚不够松软,不够细腻,配不上他的孩子。

烤箱预热的间隙,他转身打开了玄关的那个礼品袋,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轻轻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最上面的,是一个半人高的草莓玩偶,软乎乎的,红色的草莓身子,带着翠绿的叶子,脸上画着浅浅的笑脸,摸起来毛茸茸的,和四年前弘宇天天抱在怀里、非要枕着才能入睡的那只,分毫不差。

当年那个原版的玩偶,是他刚发了第一个月主厨工资,特意跑遍了大半个蓉城,给刚出生的儿子挑的见面礼。那时候弘宇才十几天大,断了母乳之后格外没有安全感,夜里总是哭闹,只有抱着这个草莓玩偶,才能安安静静地睡着。在红花东路23号那间闷热的合租房里,这个玩偶陪着弘宇度过了他在这世间短短三个月的时光,也成了江霖记忆里,最柔软也最刺痛的念想。后来给弘宇立衣冠冢的时候,江霖忍着撕心裂肺的疼,把这个孩子最爱的玩偶,连同他的小衣服、小奶瓶、长命锁一起,埋进了花海深处的石碑下,让它替自己,陪着这个孤单的孩子。

从那以后,江霖疯了一样跑遍了蓉城的大街小巷、母婴店、玩具批发市场,找了整整三个月,才终于寻到了这只一模一样的同款玩偶。这四年里,他把这只玩偶收在衣柜最深处,每年只有弘宇生日这一天,才会拿出来,擦得干干净净,带给孩子看,就像当年,孩子抱着它安睡在他身边一样。

玩偶下面,是一套崭新的小男孩衣服。浅灰色的纯棉小外套,里面搭着一件白色的带小草莓图案的内搭,一条卡其色的休闲裤,还有一双软底的小白鞋,连小袜子都配好了,纯棉的,带着小小的卡通图案,是四岁小男孩穿的尺码。他在童装店里,对着这套衣服站了整整一个小时,指尖拂过柔软的布料,脑子里一遍遍想着,要是弘宇还在,穿上这套衣服,该有多好看,该有多精神。他甚至想,要是孩子还在,他应该每年都给孩子买新衣服,从三个月,到一岁,到两岁,到三岁,到现在的四岁,一件都不会落下。

可他现在,只能补买这一件,补过这个迟到了四年的生日。

衣服旁边,是一盏小小的手工花灯。竹篾扎的骨架,外面糊着米白色的宣纸,宣纸上是他亲手画的小小的兔子,还有歪歪扭扭的四个字:平安喜乐。这盏花灯,是四年前弘宇刚出生的时候,他在红花东路23号那间闷热的出租屋里,就着楼道里昏黄的声控灯,亲手扎的。那时候他刚在酒店当上主厨,手里终于宽裕了一点,想着等孩子周岁的时候,提着这盏花灯,带孩子去逛灯会,给孩子买糖葫芦,买糖画,让孩子坐在他的肩膀上,看满街的灯火。可花灯扎好了,孩子却没能等到周岁,没能等到他承诺的灯会。这盏灯,他藏了四年,每年孩子生日,他都会拿出来擦一擦,今天,终于能带给孩子了。

江霖的指尖轻轻拂过玩偶软乎乎的绒毛,又碰了碰花灯的骨架,竹篾的边缘已经被磨得光滑,是他这四年里,无数次拿在手里摩挲留下的痕迹。指尖碰到宣纸的时候,他的眼眶猛地一热,有眼泪差点掉下来,他连忙仰起头,把湿意强行憋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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