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老宅夜饮

作者:时间煮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正说着,凌灵从厨房里蹦蹦跳跳地跑出来,手里端着一盘刚出锅的炸春卷,小心翼翼地放在石桌上。“妈妈说了,让你们先吃着开胃菜,热菜马上就好。爸爸,你也快来帮忙端菜!”她学着大人的口气指挥道,那副小大人的模样把所有人都逗笑了。

于是众人纷纷起身帮忙。亚撒卷起他那件定制的深灰色西装的袖子,跟在凌灵后面进进出出地端菜,动作笨拙却极为认真。摩根也从厨房里端出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红烧肉,那双能单手捏碎人喉结的大手捧着一只粗瓷大碗,碗里的肉香让他的鼻翼不自觉地翕动了两下。

不多时,大圆桌上便摆满了菜肴。刘梅今天使出了浑身解数,做了满满一桌拿手菜——梅菜扣肉、清蒸鲈鱼、红烧狮子头、蟹粉豆腐、糖醋排骨、凉拌三丝、干煸四季豆,加上一大盆老鸭汤和几盘刚出锅的炸春卷,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这些菜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每一道都带着华国家常菜特有的锅气和温度,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开。

秦明月也在这时赶到了。她下班后直接驱车过来,进门时手里还拎着两袋水果和一束刚从花店买的鲜花。她把花插在石桌上的一个粗陶花瓶里,那束花是路边花店里最常见的品种——几枝百合、几朵雏菊,配着几片绿叶——插在那个古旧的陶瓶里,却让整张石桌都亮了几分。

“明月,你回来得正好,刚好赶上开饭。”凌烽接过她手里的包,很自然地放在一旁的空椅子上。

“哇,刘姨,您做了这么多菜啊,好丰盛!又可以尝到刘姨的手艺了。”秦明月笑着走到刘梅身边,揽了揽刘梅的肩膀,那动作亲昵得像是母女,“亚撒先生,刘姨的手艺可是一绝。你来到这里,就入乡随俗,好好尝一尝我们华国的家常菜。”

亚撒点了点头,目光扫过满满一桌菜肴,由衷地赞叹道:“我都已经闻到香味了,不用尝也知道味道一定很好。说实话,我这两天在江海市吃的华国菜,比我在巴黎任何一家中餐馆吃到的都强得多。那些餐馆做的菜,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今天我才明白,少了的是‘家’的味道。”

“云龙,招呼客人坐下来吧,可以开饭了。”刘梅解下围裙,笑着招呼道。

“我去把酒拿来。今晚大家好好喝一杯。”凌万军说着站起身,走进屋内,不多时便抱出来一坛用蜡封着口的酒坛。那坛子上贴着泛黄的红纸,纸上用毛笔写着“烧刀子”三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凌万军自己的手笔。他撕开蜡封,一股浓烈得近乎霸道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连院子里的槐树叶子都仿佛被熏得晃了几晃。

“这坛酒是我五年前亲手酿的,一直埋在后院的地窖里。今天是云龙第一次把外国朋友带回家来吃饭,这坛酒就该在今天开了。”凌万军说着,亲自给亚撒和摩根各斟满一杯。

琥珀色的酒液在粗瓷杯里微微晃动,散发出一种极为浓烈却又醇厚绵长的香气。那不是市面上那些勾兑出来的高度白酒能比的,这种香气里带着粮食发酵后特有的甘醇,还有埋在泥土下几年时间沉淀出来的陈香。

凌烽接过酒坛,给吴翔、上官天鹏、李漠、铁牛等人的杯子里也一一倒上,又给秦明月倒了半杯红酒——他记得秦明月喝不惯烈酒,提前让刘梅准备了一瓶法国波尔多的赤霞珠,还是亚撒从古堡酒庄里亲自挑的。最后他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烧刀子,端起杯子站起身来。

“亚撒,摩根,你们是我在海外认识的朋友里,为数不多真正让我敬重的人。亚撒你这个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少主,放着私人飞机和总统套房不住,跟着我打车、爬训练室、喝大碗茶,这一份真诚我看在眼里。摩根你这位曾经的黑暗之王,蛰伏十年之后依然不失当年锋芒,今天擂台上那一战更是打得酣畅淋漓。今晚什么都不谈了,就喝酒。来,这杯酒敬两位。”

“凌兄,你这话说得我有些惭愧。”亚撒端着酒杯站起身,碧色的眼眸在夕阳余晖中显得格外明亮,“我来江海市,本是为还一份恩情。但在这短短几天里,我收获的远远超过了任何一份合同所能承载的东西。你让我看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武道精神,什么是家族的传承与担当。这些东西,是任何财富都换不来的。”

摩根也站起身,手里端着那只粗瓷酒杯。他沉默了一瞬,然后用他那沙哑低沉的嗓音缓缓说道:“我在黑暗世界里混了二十年,见过的人不计其数。有的人为钱杀人,有的人为名杀人,有的人什么都不为,纯粹嗜血。但你是唯一一个,拥有那么强的实力却甘心守着这间老武馆、守着这个家的人。魔王,这一杯,该我敬你。”他说完,不等凌烽反应,一仰头将整杯烧刀子灌了下去。烈酒入喉,他的眼睛微微一眯,那张古铜色的方脸上浮现出一抹极为罕见的笑意,然后缓缓吐出两个字:“好酒。”

众人纷纷落座,觥筹交错间气氛很快便热闹起来。亚撒拿着筷子笨拙地夹起一块红烧肉——试了三次都滑掉了,最后在凌灵的示范下终于成功夹起来送进嘴里。他咀嚼了几口,眼睛顿时亮了,转头对刘梅竖起大拇指:“太太,这道菜实在太美味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猪肉。肉皮软糯,肥而不腻,酱汁香浓,口感非常丰富。这个菜在法国的中餐馆里根本吃不到。”

刘梅被亚撒夸得不好意思,一边给他碗里又夹了一块一边笑道:“喜欢吃就多吃点。这红烧肉得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你要是喜欢,回头我把做法写给你,你带回法国让厨师照着做。”

摩根吃东西的动作比亚撒利索得多。他在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里练就了一身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进食的本领,筷子虽然用得不如凌烽那么行云流水,但夹菜、送饭、咀嚼,一套动作下来效率极高。他吃得很快,却没有半分粗鲁之态,反而透着一种久经沙场的人才有的干练。当他吃到那道梅菜扣肉时,筷子明显顿了一下——梅菜的咸香和五花肉的脂香在他口中交融,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风味组合。他看了刘梅一眼,朝她郑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夹了一片。

凌灵坐在秦明月旁边,她吃得不多,大部分时间都在偷偷观察那两个外国客人。她注意到摩根虽然话很少,但每次吴翔或者李漠敬酒,他都会端起杯子和对方碰一下,哪怕对方英文说得磕磕巴巴,他也认真地听,偶尔还会用俄语回一句,然后自己先干为敬。她还注意到亚撒每次给她夹菜之前都会先用公筷——哪怕他自己还不太会用筷子——那个认真的样子让她觉得这个外国大哥哥一点都不像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反而像是一个笨拙的新朋友。

“亚撒哥哥,”凌灵忽然开口,用清脆的声音问道,“你们法国的女孩子也跳舞吗?”

“跳,当然跳。我们那里有一种舞蹈叫芭蕾,跟你跳的民族舞不太一样,但一样很美。”亚撒放下筷子,认真地对凌灵说道,“芭蕾舞者会用脚尖站立,像天鹅一样优雅。不过能练到这个程度的舞者很少,需要很多年的苦功。就像你们练武术一样,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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