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那些满手老茧的粗人挤在一起,一个月挣那点血汗钱,还得看老板脸色?
她要是愿意做工,就不会赖上沈白薇。
她回到羊城,蹲在桥洞底下啃冷馒头,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想不费力气过上好日子嘛!
去港城是去过好日子的,不是换个地方给人当牛做马。
她要合伙。
金凤做生意的本事她是知道的,早几年在几个省之间倒腾紧俏物资,挣得盆满钵满,要不是政策收紧,她能一直捞下去。
到了港城那种自由做买卖的地方,金凤就是鱼入水、鸟归林,跟着她干,挣得钱肯定比做工强十倍百倍。
可合伙需要本钱。
她的那一半在哪儿?
前夫的家产全被抄了,她藏的私房钱都被搜走。
她现在身上除了从白薇那儿讨来的几张钱票,什么也没有。
风吹过来,把街边一张破报纸卷到柳若笙脚边。
她低头看着那张报纸,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老爷子,前夫的父亲,那个在乡下祖宅里住了大半辈子,喝醉了酒就爱吹嘘当年风光的老头。
有一年中秋,他喝多了,拍着桌子说老宅院子里埋着金条,是他当年攒下的老底。
还说什么,想当年自己也是响当当的人物,走南闯北攒下这份家业,要不是时局变了,他能在乡下窝着?
前夫当时嫌丢人,让她把人扶回屋里,柳若笙把这话听进耳朵里,也记在了心里。
后来老爷子死了,她跟着前夫离开,那座祖宅也就空了,再没人提过金条的事。
再后来前夫进了局子,除了她再无人知道这个消息。
家里的老座宅子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