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误会,我以为好汉是匪人,所以才……”
“匪人?”
曹笔皮笑肉不笑,故作恍然大悟状。
“哦~~~原来如此,看来是我误会陈公子了……”
就在陈景以为对方是个识时务之人时,对方突然话锋一转道:“我这人呢,从小就讨厌那些喜欢吃腐肉的野狗。
凡是被我遇见,必要将其打死!
我观陈公子你面相不凡,颇有几分野狗之姿。
我一看见你那张脸,就有点手痒。”
顿了顿,一字一句道:“一会儿若是不小心打死你,也是个误会!”
此话一出,陈景的微笑还挂在脸上,但已经僵了。
他的耳朵先红,然后是脖子,以及整张脸。
不是羞红,是被当众扇了一耳光后,血液涌上来的,带着屈辱的红。
他这辈子,作为陈家的次子,布政使司参议的二公子,从娘胎里出来就含着金钥匙。
在九荆城,谁敢跟他大声说话?
在路上,谁敢挡他的道?
他射人一箭,那人还得跪着谢恩,谢他没有射准。
可今天,一个穿得破破烂烂,扛着包袱的流民,当着他全车队的面,把他的面子撕下来,踩在脚底,碾了两下。
他的手指蜷了蜷,指甲掐进掌心里,掐出四个深深的月牙印。
怒火从胸腔里蹿上来,烧得他喉咙发干,烧得他太阳穴突突地跳。
他没说话,转过头,目光阴翳地落在车队后方。
那里有六十几个护卫,骑马的全副武装,步行的持矛列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