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论功行赏!

作者:行御大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其一,越界追击。战前的部署是各路划定作战区域,不得越界。李成梁三次带兵进入北路马芳的辖区,追杀逃敌。马芳为此发了两封措辞激烈的公文过来,说李成梁“抢功”。

其二,补给线断裂。李成梁推进太快,后方的粮草辎重跟不上。有一次断粮四天,他的办法是——杀马。把军马宰了充粮。三千匹马跑死了一千四百匹,里头至少有三百匹是被他下令宰杀充饥的。军马是朝廷的资产,擅杀军马,按律当斩。

其三,筑京观。筑京观这事,胡宗宪的军令里写得清楚:重要据点可筑京观以震慑残部。但李成梁筑了四座。四座。连一个四十人的小寨子都不放过。

其四——胡宗宪睁开眼,那个最让他头疼的“其四”浮上来。

李成梁屠了三个已经投降的寨子。

前线的军报里写得含混,用的词是“降而复叛,格杀之”。

但胡宗宪是什么人?

他当年在东南平倭的时候,这种春秋笔法见得多了。

所谓“降而复叛”,多半是降了之后有人想跑,李成梁嫌麻烦,索性全杀了。

这一条,若被言官咬住,能把李成梁送上法场。

胡宗宪站起来,在屋里来回踱了几步。

烛火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墙上,一会儿拉伸,一会儿收缩。

功是大功。

灭部拔寨之功,实打实的军功,谁也抹不掉。

过也是大过。

多次纵火烧山、违令越界、擅杀军马、屠戮降人——哪一条拿出来,都够言官们写三十道弹章的。

若据实上报,朝廷的处置多半是:功归功,过归过。功劳给赏,罪责另算。最后赏的银子还没捂热,人就被押解进京问罪了。

胡宗宪不想这样。

不是因为他跟李成梁有什么私交——事实上他对李成梁这个人谈不上多喜欢。

太野,太狠,太不把军法当回事。

但他需要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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