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特使?”陈锋回过头,笑眯眯地看着他。“走啊,前面还有好东西给您看。”
“啊?来了!来了!”沈思远攥了攥拳头,跟了上去。
采石场东侧空地上,拉了一道麻绳。麻绳后面是一排木靶子,最远的插在三百米开外的土坎上。
靶场上站着七八个人。
一个瘦高个子裹着黑棉袄,缩着脖子,手里端着一支枪?沈思远皱了一下眉。
枪管不长,枪托是铁三角架,折叠贴在枪身上。弹匣是冲压铁皮的,边缘还有毛刺。通体灰扑扑的,要多丑有多丑。
沈思远下意识摸了一下腰间。他的勃朗宁m1935插在牛皮枪套里,枪身擦得锃亮,握把上还缠着黑色防滑胶带。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丝帕,弯腰擦了擦皮鞋面上的灰,顺手把帕子在勃朗宁枪套搭扣上抹了一下。
“嚯。”
一个声音从旁边飘过来。
沈思远转头。
黑棉袄瘦高个子.....唐韶华斜着眼看他,嘴角挂着一丝笑。
“这位长官,你这枪在天津卫的舞厅里好使。到了泥沟里,不如烧火棍。”
沈思远脸上肌肉抽了一下。“这位是……”
“你叫他华少就行。”陈锋在旁边补了一句。“我的炮兵主管。”
“炮兵?”沈思远眼睛不着痕迹地扫了一圈,嘴角有些压不住。
唐韶华转头冲旁边喊了一声。“老蔫儿!把你那支拿过来!”
老蔫儿叼着草棍从石台后面走出来。他手里攥着一支驱虏一号,枪身上全是泥点子。
他走到沈思远面前两步远的地方,低头看了一眼脚边的泥坑。
然后他把驱虏一号往泥坑里一扔。
“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