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七节 学潮(1)

作者:要离刺荆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同样的道理,父仇未报之前,子不为子。

这个理论,不仅仅可以用来解释国仇家恨,更可以用到其他所有领域。

在公羊学派眼里,若世道不公,就需要有人出来挽天倾。

用自己的血和生命,来修正偏离正常轨道的世界。

一个人失败了,后来者也应当接过这面旗帜,继续战斗下去,直到将偏离的世道,恢复正轨。

若,有人明明看到了某些事情,却装作看不见。

这是会被鞭笞一万年的!

就像《公羊春秋》之中,在襄公复九世之仇,大之之后,紧接着就写了一句话:公与齐人狩乎郜。

这一句话,就将鲁庄公,钉死在了万年耻辱柱上。

因为,在这次历史事件发生之前四年,鲁国国君,庄公之父恒公被齐襄公诱杀于齐。

在国仇家恨未报之前,鲁庄公与杀父仇人,弑君仇寇,行狩礼。

正如董仲舒的解释一般:臣不讨贼非臣也。

此所谓孟子所说的‘无耻之耻’,更是对春秋一书之中的大义的彻底践踏。

必遭春秋之诛,蒙篡逆之耻!

而这正是大复仇思想的核心!

如今,天下蓄奴之风,人尽皆知,作为公羊学派的学者,国家千挑万选的太学生,精英中的精英。

若目睹了如此之事,还无动于衷。

必遭《春秋》之诛,蒙篡逆之耻,会被后人以为是乱臣贼子,至少也是‘无耻’之人。

死了都不会被历史记载,甚至不敢进祖宗坟墓,以免让先人蒙羞。

在春秋大义面前,没有人敢异议。

因为,蓄奴与限奴,本就是公羊学派的政治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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