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节 胡建的疑虑(2)

作者:要离刺荆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当然有罚了有奖!

张越转身,对刘进拜道:“臣还请殿下准许臣在新丰全县开展奖励生育之事,臣稍候将递上条陈,拿出方案……”

刘进听着,自然同意,道:“卿去做吧……”

奖励生育,这是汉室的基本国策。

因为,人口越多,户口越多,户口越多,税赋越多。

历代以来,老刘家为了让天下人口增多,可谓挖空心思,穷其所有。

譬如汉律就规定了:女性到了十六岁还不嫁人,那她的人头税就按照五倍征收。二十岁都不嫁,国家给你安排老公!

男丁年满二十三还没有娶到老婆,那就强制分户独立。

更夸张的是,刘氏连寡妇嫁人都操心上了。

很多地方郡守都特别爱鼓励寡妇改嫁,甚至还有很多名臣喜欢给寡妇当红娘。

太宗皇帝和先帝的遗诏之中都下令释放宫人,归少使以下没有子女的妃嫔回民间改嫁。

连自己睡过的妹子,也允许改嫁。

可见,刘氏对于人口饥渴到什么程度了!

但……

刘进看着张越,小声的劝道:“爱卿擅自重罚不举者,会不会引起朝野物议?”

私立法律和制度,这可是犯忌讳的事情。

张越听着,却是笑着拜道:“殿下勿忧,臣知道轻重,此事臣会上书天子,求得陛下许可的……况且……臣所立者,乃权变之法,更乃出于春秋之义,《诗》之王道!”

“《春秋》善善之长也,恶恶之短也,故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责其君!新丰治下有百姓不举其子,是臣有罪,是恶恶在臣下之身,臣下不纠,则蒙春秋之诛!故臣先以权变,再告天子,先行其事,后行其法!”

“而《诗》更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先王以生民为最!”

“况……为汉制法,士人之责也!”

张越昂着头,一脸正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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