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一十节 萧墙之间(2)

作者:要离刺荆轲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周氏也好,孔安国也罢,他都明白,这些人都做错了。

可是,周氏是他宠妃的弟弟,孔安国是他在东南一带的头号吹捧者,这个有着孔子后裔身份加成的鸿儒,是他现在最不可或缺的辅佐大臣。

若没有了他的吹捧,刘据知道,未来他就算即位,恐怕也会被自己的儿子的光环覆盖。

所以,他只能保,死保的保!

哪怕他们做的事情再混账!

再说了,他们做的事情,其实影响很小。

周氏杀的只是几个买来的奴婢和乡里的庶民,这等小人物就和路边野草一样多,他们的死,无足轻重!

而孔安国贪财,不过小节有亏。

这朝堂上下,哪个不贪财呢?

所以,刘据的底气一下子就足了起来,他看着天子,倔强的道:“那父皇不也和儿臣一样,偏袒身边的人吗?”

“朕何时偏袒了?”天子反问。

“朕不是告诉过太子了吗?”天子说道:“即使人真的是英候所杀,按律也不过罚铜而已!”

“英候之功,足以让他杀上一百个黄相这样的大臣,而不会有牢狱之灾!”

“献治河之策;定新丰之制;造纸、发明耕具、鼓励劝耕,令亩产七石;北伐匈奴,封狼居胥山;西伐疏勒,降服西匈奴,令万国来朝……”天子一桩桩的数着那位鹰杨将军英候的功绩:“这还不论为朕献养生之术,辅佐太孙,为长安防疫大使,驱逐伤寒之疫……”

“这其中,任何一件,单拿出来,都足以令其免死!”

在汉室,除了谋反、乱x、不孝、大不敬以及其他为公序良俗所不容之罪,不可赦免,不可被宽恕外,其他所有罪行,都可以以爵抵罪,以功抵罪,甚至以钱抵罪!

这是封建社会!

哪怕汉家法律是源于秦法,源于法家。

然而,即使法家,也讲阶级,也讲上下尊卑秩序,也是可以拿功勋与爵位来抵罪抵命的!

“而太子包庇的那个周氏之弟,那位治河都护府丞、青州刺史,可对天下有一丝一毫之功?”天子平静的看着刘据,自己的这个儿子、继承人,心中充满了无奈:“何况,那刺客是否英候之人,还未可知呢?!”

“太子与群臣,又何必急着将罪名按在英候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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