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踏马创死你

作者:明前云雾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陆钊也可以理解。

根据资料,隋朝雨当游侠的时候,虽然不至於像个劫富济贫的平民救星,起码也是不畏权贵路见不平的好汉。

普通人对这个名字,大多都带有几分好感,只有南宫青叶这种朝廷鹰犬才会将其视为不稳定因素。

後来他加入萝卜集团,是玲珑卫策划了一场袭击,让罗天冲身陷险境,然後隋朝雨出手解围。

现在有大买卖要谈,罗天冲本来就需要顶级打手,所以马上伸出了试探性的橄榄枝。

之後就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情同手足」「义结金兰」,真假几分暂且不论。

总之,在外人眼里,隋朝雨还真就是放浪不羁的大侠,加上他实力强,沧桑的外表像一头桀骜孤狼,收获了不少粉丝。

还好他之前经营的形象,本就是随心所欲,想干嘛就干嘛,所以转投公司门下也没有显得太可疑。

只不过有人粉转黑,说他给人做狗,但也有粉丝不改变立场,说他一生行事,无需向他人解释。

然後两边就开始互扣帽子,大战不停。

看来,眼前这位红柳小姐,就是转黑的那一拨。

陆钊计上心来:「你们这种人,以前崇拜他,现在不问青红皂白就回踩,纯墙头草。」

【龙骨超载装载进度+5%。】

「什麽叫不问青红皂白!他投靠了罗天冲是不是给人做狗?谁不知道他弟弟卜天衍是万象郡城的黑道头目?」

陆钊:「你当初难道没说过朝为彩云暮为雨,无形无迹自难寻」?」

这是隋朝雨粉丝团的口号,是说他人像云雨一样无拘无束,想做什麽就做什麽,哪怕投入萝卜集团。

然而....

【龙骨超载装载进度+7%。】

红柳被提及自认为的黑历史,又羞又气,话都不会说了。

「放屁!」

只好无能狂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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