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也在心里清楚:从什么时候起,他不再靠手吃饭,而是过上了开始靠那双眼睛吃饭的日子。他以前最得意的那点本事,是修车、是开车、是把手伸进机器里;现在他把它变成了一张牌,摊在场边,任人下注。
他还是告诉自己:就这一年。等债还清,他就回海珠,把这些全放下。他甚至在心里给这件事定了个日子——明年开春。到那个时候,他就把手上的场子都推了,把灰色捷达开回铺面,重新做回那个手上有机油的梁博。
可他隐隐约约知道,路这种东西,一旦走顺了,就走不回原来的那条了。他这一年在场边看别人跑,看得越多,越明白一件事:这世上真正“稳赢“的,从来不是车里的人,而是站在边上、怎样也不亲自下场的人。他已经开始尝到了那一点的甜头。
那天夜里,郑若彤在他公寓里留宿。她睡着之后,他一个人坐在客厅,坐到后半夜,他到底还是把那个抽屉拉开了。
七八个信封,一个一个拆开,摊在桌上数。数完,他把数记到账本上——二十七万,被他削到了二十一万。
他盯着那行数字看了很久。跑车那几个月,他一场一场咬着牙赢,也就削掉这么多;而坐在场边轻轻松松说了几个月的话,抽屉里就摞出了这些,感觉离还清家里的债务又近了很多。
他把程先生送来那盒茶叶,随手搁在橱柜最上一层——因为他自己一人的时候从来不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