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翻开林秋娘的户页。
“人丢了三天,你便停粮?”
“下官依规办差。”
“哪份规?”
“《逃户清册式》。”
陈显抬起头。
“去年八月,布政司发文七府八卫。文中写明,失踪三日,查不到尸首、血迹和目击者,可转作投亲或私逃。”
卢文昭转过身。
“本官发过这份清册。”
“原文写的是三十日。”
陈显朝他挪了半圈。
“卢大人,青河县收到的公文盖着布政司印,页尾还有您的花押。”
“正本留在县库。下官若敢编造,甘受凌迟。”
卢文昭走到十二只账箱前,打开第三只箱子。
夏原吉也拉过青河县粮簿。
“林秋娘失踪后,每月停粮七斗。”
他向后翻了几页。
“青禾屯半年内,共有六十三人被改成投亲或私逃。”
“县仓多出三百一十七石粮,考成从乙等升到甲等。”
夏原吉取出一张奖牒。
“陈显,你添了多少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