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保释王正

作者:心动莫论风幡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赵虎咂了咂嘴,“那田公这边呢?”

赖五说着把回信纸卷又摸出来看了看,“田公这边有五官人和田娘子,不需要咱们管。把吴邕这条线盯住,给三官人递准信便成。”

张龙把马料拌好,拍了拍手上的麸皮,“行,需要我们的时候,你随时说话。”

十月三十,天没落雨却阴着,风里带着股潮气,冷得行人直缩脖子。

张三郎到户房时,王玄策已经在门口候着了,他穿着一身灰青直裰,手里捧着个木匣,身后跟着四名长随,规规矩矩站成一排。

“张押司。”王玄策拱手,拿手指着旁边木匣,“家主命小的送保状、罚铜、地契来,请张押司过目。”

张三郎知道他是来接王正的,便将他让到屋里,接过匣子打开,先看放在最上面的保状。

保状

具保人王伯庸,年六十二,濮州人,见居范县,系致仕朝散大夫。

本县在押人犯王正,年二十一,系具保人之孙,因弓手营房纵火案收押在县牢,听候州衙勾决。

今具保王正出外,听候传唤,随传随到。如有逃匿,具保人愿甘罪责,仍将王正寻获送官,不敢推诿。

所保是实。

右件保状,伏乞县衙照验施行。

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三十日

具保人王伯庸花押

张三郎满意地点了点头,“王公这保状,写得齐全。”

他把保状摊在案上,取了刑房案卷,翻到王正那一页,把保状附进去,提笔在卷尾批了“准保出外,听候传唤”落了款,又让方知默拿去给刑房抄录编号存档。

罚铜是一锭一锭码在匣子下层的,张三郎叫来廖贴司,当面点了数,入户房账。收据上写明何案何人交何物何时,一式两份,一份给王玄策,一份存入案卷。

罚铜并不是罚钱,是官定赎刑之物,按罪轻重缴纳,用来抵免刑罚。铜比钱更稳,不受钱荒、私钱影响。

王家交来的铜锭可铸钱、铸器,入官库后便是实打实的物资。钱会贬值、会缺,收铜比收钱更可靠。

再有一层,花钱买罪,于礼法不合。罚铜,至少听上去没有那么赤裸裸。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