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砚决定学做饭这件事,陆时衍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最先知道的是方如海。那天他去律所送文件,看见陆时衍坐在办公桌前,对着手机屏幕皱眉。屏幕上是一张照片——苏砚穿着围裙站在厨房里,手里举着一把锅铲,灶台上冒着一团黑烟,烟雾报警器闪着红光。方如海凑过去看了一眼,沉默了五秒,说了一句:“这比咱们当年那个千亿专利案还难搞。”
第二个知道的是小银。她放学回家,看见妈妈在厨房里对着手机上的教程切土豆丝。土豆丝切成了土豆条,土豆条切成了土豆块,土豆块滚到地上,被家里的橘猫叼走了。小银放下书包,默默地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家庭群里。陆时衍在庭审间隙看到这张照片,差点当庭笑出声。
第三个知道的是那家菜市场的摊主。苏砚去买菜,站在摊位前看了十分钟,不知道该挑什么样的西红柿。摊主实在看不下去了,帮她挑了几个,问她:“姑娘,你平时不做饭吧?”苏砚点头。摊主叹了口气,又往袋子里多塞了两个鸡蛋,“送你的。回去炒个西红柿鸡蛋,简单。”
苏砚回家把西红柿鸡蛋炒成了一锅红色的糊状物。陆时衍晚上回来,看见餐桌上摆着那盘东西,旁边放着一双筷子,还有一张便签纸,上面是苏砚的字:“试吃报告明天交。”
陆时衍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咸得发苦,西红柿的酸味和鸡蛋的腥味混在一起,像是两个仇人在嘴里打了一架。他放下筷子,掏出手机给苏砚发了一条信息:“庭外和解,不予追究。”苏砚秒回:“不行。这是第一次开庭,还有二审。”
第二天苏砚做的是青椒肉丝。肉丝切得太粗,青椒炒得太老,酱油放多了,黑乎乎的一盘。陆时衍尝了一口,又发了一条“庭外和解”。苏砚回了一个字:“驳。”
第三天,苏砚做的是酸辣粉。
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父亲破产前,每到周末都会带她去电子科大后门那家小店,点一碗酸辣粉,多加花生米,多加香菜。父亲总是把自己碗里的花生米夹给她,说自己不爱吃。直到很多年后她才明白,不是不爱吃,是舍不得吃。
她选了最简单的做法:红薯粉提前泡软,花生米小火慢炸,辣椒油自己熬,醋用陈醋,香菜切成细末。每一步都照着手机上的教程来,每一个上调料都用量勺精确计量——这是她作为ai工程师的职业病,凡是能量化的东西,绝不靠感觉。
粉条煮好了,捞进碗里。浇热汤,撒上花生米、香菜、葱花,最后淋一勺辣椒油。红油在汤面上散开,像一朵慢慢绽放的花。
她端着碗走到客厅,放在陆时衍面前。
陆时衍低头看了看。碗里的酸辣粉卖相不差,粉条晶莹剔透,花生米金黄酥脆,红油清亮,香菜翠绿。他用筷子挑起一缕粉条,吹了吹,送进嘴里。
然后他停住了。
苏砚站在旁边,双手攥着围裙边,指关节发白。她盯着陆时衍的脸,试图从表情里读出任何信息。但陆时衍的脸像法庭上的扑克脸一样,什么情绪都看不出来。
“怎么样?”她终于忍不住问。
陆时衍放下筷子,拿起碗边的汤勺,舀了一口汤,喝下去。然后他又舀了一口,又一口。碗里的汤见底了,他才放下勺子。
“陆时衍。”苏砚急了,“你倒是说话。”
陆时衍站起来,走到厨房里,从碗架上拿了一个空碗,把那碗酸辣粉分了一半过去。然后他把两个碗端到餐桌上,拉开两把椅子。
“坐下。”他说。
苏砚坐下。两个人面对面,中间隔着两碗酸辣粉。陆时衍拿起筷子,把碗里的花生米一颗一颗夹到苏砚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