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困局」

作者:隔壁阿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李煜·《浪淘沙》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顾明远此刻的“客”,是被囚于资本樊笼的“客”,也是游走在家庭边缘的“客”。那“一晌贪欢”,是苏眠带来的片刻幻觉;而“流水落花”,则是他无可挽回的半生功业。从“天上”的殿堂,坠入“人间”的泥沼,不过三日之期。

三天。

七十二个小时。

四千三百二十分钟。

赵鹏程给了他这个时间单位,像施舍,也像倒计时。顾明远从鹏程大厦出来后,没有直接回家。他让老周把车停在路边,自己在车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窗外是东三环的滚滚车流,阳光在车窗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像一张破碎的网。他盯着那张合同,纸张边缘被他无意识地捻得发毛,那句“甲方承诺不对乙方及其关联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负面信息披露”,每一个字都像一只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他。

关联人员。

苏眠。

赵鹏程用最温柔的词汇,划下了最残酷的界限。签了,苏眠就是他“关联”的软肋;不签,苏眠就是悬在他头顶的利剑。

他点燃了一支烟,这是他戒烟三年后的第一支。烟雾在封闭的车厢里弥漫开来,呛得他眼泪直流。他想起赵鹏程那句“真实——才是这个时代最稀缺的商品”,只觉得无比荒谬。真实?如果真实就是被扒光了衣服展览,如果真实就是连自己的恐惧都要被拿来标价,那他宁愿一辈子躲在虚伪的壳里。

第一件事,他找了律师。

不是老周介绍的,而是他早年一位在法学院任教的朋友推荐的一位资深娱乐法律师,姓陈,据说经手过不少名人的合同纠纷。他们在国贸三期的一个安静的包间里见面。顾明远把那份合同复印件推过去,没说话,只是看着陈律师。

陈律师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指修长,翻动纸张的速度很慢,很仔细。办公室里只有纸张翻动的沙沙声。顾明远的心随着那翻页的声音一点点下沉。

翻到第七页,陈律师的手指停住了。那条关于“最终剪辑审定权”的条款,像一条毒蛇,盘踞在纸面上。

他继续往后翻,翻到附加条款,看到那条所谓的“保护伞”条款时,他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

然后,是漫长的沉默。

沉默得让顾明远觉得空气都要凝固了。

陈律师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抬起头,看着顾明远。那眼神里没有同情,只有一种职业性的、近乎冷酷的客观。

“顾老师,”陈律师开口,声音平稳,却像一记重锤砸在顾明远心上,“这合同,从法律角度看,天衣无缝。甚至可以说,是资本对待内容创作者最成熟的模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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