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顾明远先生?“
左边的那个穿制服的人开口了。四十多岁。方脸。短发。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像黄河里的石头。沉的。稳的。像所有真实的、不骗人的、沉在下面的东西。
“是。“他说。
“我们是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穿制服的人说。掏出了一个证件。打开。给他看。“这是我的工作证。“
顾明远看了一眼。
证件上是照片。名字。编号。单位。
真的。
“请问您有什么事?“他说。
穿制服的人没有马上回答。
他看了看方记者。
方记者站在后面。没有说话。没有拍照。没有举录音笔。只是看着他。眼睛里有光。但不是苏眠那种光。不是念念那种光。是一种——记者的光。职业的。冷静的。像黄河枯水期的河面。像塬上冬天的天空。像所有真实的、不骗人的、平的东西。
“我们可以进去说吗?“穿制服的人问。
顾明远侧过身。
“请。“
三个人走进来。
快捷酒店的房间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床头柜。一个卫生间。总共不到十五平米。像二十年前他和赵鹏程的出租屋。像黄河边的窑洞。像塬上的土房。像所有真实的、不骗人的、小的东西。
穿制服的人站在房间中间。看了看四周。然后看了看床。
“您坐。“他说。
顾明远坐在床沿上。
穿制服的人从公文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