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内阁推行‘北守南拓’大政。据下官所知,南拓移民混籍为皇民,户籍混乱。因为在勃泥、吕宋甚至广南,匠籍更有前景更受重视,假冒匠籍者不少,而屯耕者稀。
此事于工商有益,于农本有损,内阁如何避免?另外,移民令下,山西竟然有合乡无一人留守的极端情况,北地之守,如何守?陆地迁徙不论,每年出海,海难不断,这算不算害民?
其二、皇店司、皇家公司、皇勋公司三家皆属以陛下之名而起的国朝工商,但如何监管?督政院的确有皇资督察一部,但这不是自己|监督|自己吗?
亲王除了皇家公司,也以藩王个人名义,大肆扩张工商产业,甚至小商稍有能牟利之业就被王公、官员盯上,美名其曰收购。朝廷新制,如何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