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敌人的车队也到了安德烈他们的射程内。
终於,安德烈开火了。
用一棵金合欢树作为掩体,安德烈先开火,射击距离并不远的汽车,他没有打不中的道理。
一辆汽车上迅速出现成排的弹孔,敌人马上发现了开火的安德烈。
萨米尔也开枪了,他距离安德烈大约三十米,卧倒在地,但是他面前有个隆起的蚁丘,这是草原上最好的掩体了,没有之一。
萨米尔的子弹也准确的击中了目标。
两人的开火,促使敌人不得不做出反应。
是不理会半路的骚扰,继续直逼营地呢,还是分兵解决目前看上去并不危险的袭扰。
又或者全体停下,解决了拦路的敌人之後再前进。
就在这时候,敌人做出了选择,他们选择停车,彻底解决安德烈和萨米尔带来的风险。
敌人的车开始停下了,车上跳下了几个步兵,但剩余的汽车还在朝营地开去。
这个时候,埃文从後面追上来了。
侧向,在敌人身後,而且埃文也跟着停下,在相距四五百米的距离上,他停车据枪,对着还在行驶的汽车连续射击。
三十发弹匣打空,埃文迅速换弹,完全不顾自己也暴露在了敌人的枪口下,对着几辆汽车连续开火,不求伤敌,只求能让敌人不得不重视他的存在。
策略起效了,谁也不能忽视一个在身後且机动力极强,而且还能持续造成威胁的存在。
首要任务是袭扰牵制敌人,不能让敌人杀到营地去。
最高的追求是抓一个活口。
埃文很猛,但现在不是勇猛能解决问题的时候,三个人且只有步枪,无论如何不是几十个人的对手。
所以打的要巧。
埃文松刹车,踩油门。
汽车在行驶的时候不是非得抓着方向盘的,所以埃文在操纵着汽车继续向前的时候,在移动中换了弹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