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麽极限,就是要把弹匣打空,就是把时间精确到毫秒级。
要麽敌人按照埃文设想的方式行动,被他击毙,被他俘虏。
要麽就去死。
这就是埃文的风格,他看着莽,实际上也确实是莽,但他自己更愿意将其称之为精确计算後的必然结果。
换弹匣,枪口对准中了三枪但正在试图用左手拔手枪的敌人,开火,击中敌人的右臂,在敌人大叫了一声之後,埃文冲过去,朝着敌人的脑袋重重踢了一脚。
戴着头盔也一脚踢晕。
对着驾驶座上的人补一枪,敌人戴着头盔趴在了方向盘上,那就对着後脑勺打,第二枪对着副驾驶座上的敌人打,这个敌人歪着靠在了车窗上,侧方打脸,确认击毙。
绕过汽车,被手榴弹正面炸了个正着的敌人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晕了,不会死,因为埃文扔的是震撼弹。
虽然是在旷野,震撼弹的效果远不如在室内那麽好,但是不到半米,几乎踩住的震撼弹依然能将人震晕,戴着耳麦都不行,这已经不是靠着意志力可以克服的。
举枪,对准那辆失控已经开远的左车,现在车停下来了,应该是里面的人控制了汽车。
伸手把敌人拿在手上压在身下的步枪抽出来,放到自己身後,埃文後退一步,单膝跪在晕倒的敌人後背上,对准了那辆刚刚停下来的汽车。
有人下车了,敌人气急败坏,他犯下了今天第一个严重错误。
之前敌人没犯错,只是埃文更强,更勇敢,更聪明,更狡猾。
但是这次敌人确实犯错了,他被怒火烧的失去了理智,下车後对着埃文就开枪,但他应该在车里直接开火的,而不是下车後暴露在埃文的面前。
埃文开火,短点射,击中敌人,但是敌人依然在开枪,子弹击中了埃文充当掩体的汽车,於是埃文往下移动枪口,再次开火,这次击中了敌人的大腿。
敌人栽倒在地,埃文没有击火,他搬动全息瞄准镜後方的远程白光镜,瞄准镜里的目标变大,相距大约二百多米,叮合适的距亥。
埃文开始精确的兰击,他瞄准的叮敌人的脑袋。
敌人付在动,在爬动,并且在爬动的同时开枪,但叮埃文一枪接一枪,他缓慢的三击,终於在第四枪的时候击中了敌人的脑袋。
敌人彻底不动了,埃文这才在对讲机里道:「狮贴抓获两个活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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