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过去了两天,b区深处就被清理出了一片近两百平米的独立生活区。
这里不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纯白色无菌室,而是被布置成了一套带着浓郁八十年代美式中产阶级风格的公寓。
有铺着厚实地毯的客厅,有真皮沙发,有一台二十一寸的索尼大头彩电,甚至还有一个带烤箱和双开门冰箱的开放式厨房。
除了没有通向外面的窗户,这里和纽约市区的高级公寓没有任何区别。
“好了,小家伙,欢迎来到我们的新家。”
林恩推开那扇伪装成普通木门的高强度合金门,对着身边的小约翰做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约翰站在门口,没有立刻进去。
他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快速地扫视着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似乎对这种突然塞满各种颜色和物品的空间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过去六年,他的世界只有一片纯白。
“踩上去试试。”林恩指了指地上的暗红色羊毛地毯。
约翰小心翼翼地迈出一只脚,踩在柔软的绒毛上。
那种仿佛能把脚掌陷进去的触感让他微微一愣,随后他整个人都走了进去,甚至忍不住在原地轻轻跳了两下。
“这比那个软垫舒服多了。”约翰给出了中肯的评价。
“这叫地毯,主要作用就是让你光着脚跑来跑去也不会着凉。”
林恩走到厨房,打开那台崭新的冰箱,里面已经被后勤部塞满了各种新鲜的食材、水果,还有一整排的可口可乐。
林恩拿出一罐冰镇可乐,抛给还在研究沙发的约翰。
约翰稳稳接住,单手捏住拉环。
伴随着“咔哒”一声清脆的气泡释放声,熟练地喝了一大口。
“林恩,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了吗?”
约翰抱着可乐,走到那台厚重的彩电前,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玻璃屏幕。
“对,不用再吃营养糊糊,也不用每天被抽血做那些无聊的测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