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贝卡被吊灯镀上一层暖光的侧脸,右手下意识地摸向了夹克口袋里那个红丝绒盒子。
也许,今晚就是个开口的好机会。
“内个……贝卡,我也有一件……”
就在布彻酝酿着说辞的时候,一阵刺鼻的酒精味突兀地飘到了桌边。
一个穿着带铆钉皮夹克的帮派分子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他脖子上露出野狼帮特有的纹身,手里拎着半瓶啤酒,目光肆无忌惮地在贝卡身上来回打量。
“美女,在这儿吃这种垃圾食品多没意思。”
帮众打了个酒嗝,伸手就想去摸贝卡的肩膀,“跟哥哥走,带你去对面街喝点真酒。”
他的手还没碰到贝卡的衣服。
咔嚓。
一声脆响在餐厅里乍起。
布彻甚至没有站起身,也没有说一句废话。
他左手闪电般探出,一把攥住那名帮众的手指,毫不犹豫地向后猛地一折。
那根食指直接贴到了手背上。
“啊——!”
帮众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剧痛让他瞬间酒醒了大半。
他怒目圆睁,右手本能地摸向后腰,“你他妈找死!”
然而,街头混混的拔枪速度,在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洗礼的特种兵面前,显然不够看。
帮众的枪还没拔出枪套。
布彻的右手已经从夹克内侧抽出了一把格洛克手枪,枪口稳稳地抵住了对方的胸口。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