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贴着光滑的玻璃屏幕,向右侧轻轻一滑。
“咔哒。”
一声极其清脆、模拟老式机械锁弹开的音效从机身底部的扬声器里传出。
伴随着这声脆响,那个阻挡在屏幕前方的锁屏壁纸,就像是拉开了一扇真实的推拉门,极其丝滑、没有半点滞涩地向右侧退去,瞬间消失在屏幕边缘。
紧接着,一个充满了秩序感、色彩鲜明、完全由一个个方块圆角图标组成的系统主界面,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林小雨的美眸已经瞪得滚圆,她捂着自己的嘴巴,甚至忘记了呼吸。
手指在屏幕上滑一下,手机就开了?
不需要按那些硬邦邦的塑料按键,不需要双手去抠那个侧滑盖。
就这么手指轻轻一抹,像是在水面上划过一样,系统就进去了?
这种视觉和触觉上的双重冲击,对于在2010年还习惯了用指甲尖去戳电阻屏、或者用大拇指去死按九宫格键盘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颠覆认知的降维打击。
林辰没有理会众人的震惊,他的大拇指继续在屏幕上操作。
向左滑动。
主界面的图标阵列跟随着手指的轨迹,顺畅地翻到了第二页。
由于重写了底层的图形渲染算法和卡尔曼滤波,手指和屏幕的贴合度极高,那种令人抓狂的“拖拽延迟感”被压到了最低。
虽然偶尔在翻页的瞬间还能看到一点点微弱的掉帧,但在当前这个技术节点,这已经是堪称神迹的流畅度了。
林辰点开屏幕上的一个绿色图标。
那是预装在底层rom里的辰希手机助手。
界面瞬间放大,应用商店的分类清晰明了,上下滑动列表时,那种指尖带动数据流淌的反馈感,让习惯了按向下键一格一格移动光标的时代,显得如此笨拙和可笑。
“这就是电容屏多点触控的魅力。”
站在一旁的一个算法工程师,声音因为极度的激动而发着颤。
他看着林辰手里的操作,眼眶都红了,“我们彻底抛弃了触控笔,手指,就是这台机器最好的输入设备。这种直觉式的交互,连三岁的小孩都不需要教就能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