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顶流到规则制定者 第二百五十三章 新人不签卖身约

作者:爱吃kk的晴晴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另一名新人问:“签短约,公司不捧怎么办?”

沈砚说:“合同不能替你保证红。它只能保证我们没做什么、做了什么,都有边界。”

“那和大公司比,你们有什么?”

“现在?”他看了眼不算宽敞的会议室,“一个已经交付的项目,一套刚开始执行的流程,和一堆需要你自己判断的风险。”

没有许诺三个月爆红。

也没有“错过今天再等十年”。

说明会结束,十二个人只留下四份意向。

有人嫌工作室资源不够,有人觉得两年太短,公司不肯投入,有人仍然愿意用高抽成换头部平台的承诺。江知微让工作人员照常发放交通补贴,没有把离开的人列成不知好歹。

离开的八个人中,有一位在门口折返。

他不是来改主意,而是问能不能只拿一份合同模板回去比较。工作人员按登记发给他脱敏模板,没有要求留下现公司的名字。模板有版本号和适用日期,也标着“仅供协商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当天晚上,这份模板出现在一个新人群里。

有人逐项询问自己的经纪人:为什么我的合同没有服务清单?为什么培训费用没有上限?为什么公司可以单方续约,我却不能提前知道?

也有人被经纪人提醒,不同规模公司不可能照搬同一套合同。这个提醒没错。工作室次日发布补充说明,明确模板不是唯一标准,更不代表条款不同就违法。它只是把该问的问题列出来。

规则一旦离开沈砚的办公室,就不再只替沈砚说话。

夏禾最后一个签字。

她的合同与方简不同。影视表演为核心服务,个人摄影和非商业舞台演出保留更大自主范围;女性健康资料只由本人指定的医疗联系人保管,公司只接收影响排期所必需的结论。

签完后,外面有人问她是不是从此成了“沈砚的人”。

夏禾停下脚步。

“我是工作室签约演员。”她说,“不是谁的人。”

视频被传上网,热搜词条很快变成了“新人拒绝卖身约”。

可当天晚上,秦鹭收到一封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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