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一项项推进。
很快,公诉人站了起来。
他声音平稳,没有过多的情绪。
“被告人冯磊,男,二十六岁。”
“经依法审查查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被告人冯磊在青泽县黄泥岗废弃砖窑内,持枪向被害人徐国良连续射击,致被害人死亡。”
“案发前,被害人徐国良虽持枪并有犯罪行为,但在范永昌开枪击中其右臂后,其右上肢已粉碎性损伤,无法继续有效持枪。”
公诉人翻了一页材料。
“法医鉴定显示,被害人死亡原因为胸腹部多发枪伤导致失血性休克。”
“现场弹道鉴定显示,被告人冯磊在取得枪支后,至少连续击发四枪。”
“击发间隔足以证明,被告人具有明确杀人故意。”
旁听席里,有人呼吸变重。
“本院认为,被告人冯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抬头,看向审判席。
“建议判处被告人冯磊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
立即执行。
这六个字落下,旁听席像被按住了喉咙。
冯母的身体晃了一下。
陈峰伸手,扶住她的胳膊。
她只是盯着被告席上的儿子,嘴唇颤抖,不知道是想说什么,还是心里承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