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能给出兰芳自治的条件,为什么不能给索菲亚自治呢。
索菲亚夫妇还认自己的荷兰头衔就行。
他本人倒是没什么意见。
问题是本土议会意见很大,荷商、东印度公司相关投资人,在油田区投入巨大。
一旦答应自治,曼特宁商会肯定会趁机吞并这些资产的。
橡胶、椰子庄园,油田跟钻井,这都是优质资产啊。
自治也有自治的谈法,最核心的税权跟行政权,这是直接跟钱相关的,其次是军队、司法、外交等。
苏腊岛年出口额约1.25?1.35亿盾,税收为3100万盾。
3100万能养多少兵?
都能造一艘无畏舰了。
要是全给了索菲亚夫妇,本土财政要崩盘的。
双方开打,势必会烧钱。
如能在谈判上达成一致,避免跨海作战,也能让殖民局迅速稳定下来。
伊登堡总督追求的不就是稳定吗?
谈吧,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