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划三招就喘粗气的,他见多了。
到了城门口,果然看到一人在那儿等着。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一番,心里咯噔一下。
只见那人约莫三十左右的年纪,身量极高,比寻常人高出大半个头。
一身素白的袍子,干干净净,不沾半点尘土,在这风沙漫天的涿郡显得格格不入。
腰间束着一条银丝带,脚蹬一双黑色快靴,整个人利落得像一把出鞘的剑。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手中那杆银枪。
枪杆通体银白,隐隐泛着寒光,枪缨鲜红如血,在风中轻轻飘动。
枪尖锋利无比,阳光一照,刺得人眼睛发花。
程咬金走南闯北那么多年,自然是识货的。
这枪,不是凡品。
他心里顿时警铃大作。
何止是会把式的,这明明是个高手!
高手里的高手!
这可不兴招入麾下啊。
一旦让其加入李家,岂不是壮大了李家的势力,到时候朝廷那边更难对付。
必须得将其赶走,最好是赶到朝廷那边。
尽管吕骁、宇文成龙不在东都,但他们是奸细,必须为朝廷做贡献。
能削弱一分李家的实力,就削弱一分。
这,就是一个奸细的操守!
程咬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边大咧咧地往椅子上一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