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份——
第三份让齐啸云的手指僵住了。
那是一封信。信纸上印着莫家商号的徽纹,内容是莫隆写给某外国商行的密函,详细说明了将沪上江防图透露出去的意图。
“通敌”密函。原件。
齐啸云拿着那封信的手微微发抖。
纸上的徽纹,果然如莫诚所说,做错了两个细节——莫家商号的徽纹是双狮抱月,月中有篆体“莫”字。但这封信上的徽纹,狮子尾巴的卷曲方向反了,“莫”字的笔画也少了一横。
这是一封粗制滥造的伪造信。
但真正让齐啸云心惊的,不是信的内容,而是信封内另一张粘附其上的便条。
便条上的字迹他认得——
是他父亲齐孟頫的笔迹。
“此件暂存,不得外泄。孟頫,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初九。”
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初九。
莫隆案发后的第三天。
他父亲在案发后第三天,就将这份伪造的密函收进了齐家的档案室,并且下令“不得外泄”。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父亲知道这封信是假的。
知道,却没有声张,没有为莫隆翻案,而是选择了沉默。
齐啸云握着那张便条,在灰尘弥漫的档案室里坐了很久。
他想起父亲总挂在嘴边的话:“啸云,生意人不要掺和政治。”
他想起母亲偶尔露出的愧疚神色:“莫家的事,是我们齐家对不住人家。”
他想起每年清明,父亲都会独自去城郊的荒山上烧纸,从不带任何人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