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自己会在大陆某个角落死去,溅不了一点水花。
结果族群前脚把它丢了,流浪不到一天,就碰到刚来迷雾大陆,还在摸索阶段的宁术。
二者经过一系列相处,抱团取暖,让双方都将对方视为迷雾大陆最深的依靠。
星芦鼠是群居种族,无论是宁术个人的存在,还是他组建的队伍,都给沙沙另一种意义上族群的感觉。
熬过最开始的苦日子,沙沙想要或需要的,只要宁术有,他都会尽力给它弄到。
所以即使宁术并不想直接面对乌今越这拥有异植,并在雾岛上曾对追杀她的玩家出手的强者。
因为沙沙难得开口,说喜欢一闻就知道以后肯定能成为好朋友的啵啵和松鼠,他还是尽力满足它的心愿。
沙沙的天赋是嗅觉,它能闻到精神值范围内任何一丝曾经存在过的气息,并将它们单独区别开。
甭管同时有多少气息同时聚集,它都能准确找到宁术想要的准确位置。
它自己也很难形容啵啵松鼠闻起来的味道。
像阳光晒透棉麻的洁净感,又混杂带着水汽的活木。
等到和它们彻底远离,气味离开精神值的监测范围,这股萦绕在鼻尖最后的气息,就会转向若有若无的冲鼻感。
简而言之,就是一种还没熟透,但沙沙知道它将来一定会很甜的味道。
身体比大脑先认出了喜欢的感觉,沙沙觉得它们简直太香了。
不近距离接触,它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特别是啵啵,是二者中更香的那个。
宁术创造条件让乌今越把啵啵和松鼠喊出来,天时地利人和,害羞的沙沙只能鼓足勇气靠近。
啵啵显得无所谓,闻了闻它身上的气味,没有威胁后,主动邀请它去乌今越背包后面参观哩哩,并炫耀自己一身鲜艳的皮毛,惹的没见过世面的沙沙一阵崇拜,开启自动跟随。
星芦鼠一族的毛发不只是有银灰色,沙沙见过其他毛发更鲜亮的族人。
在迷雾大陆,毛色彻底泯然于环境中厉害,在环境中无比显眼,同样很厉害。
就像啵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