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盘腿坐在地毯上,没有先拆药,也没有看那些神迹物资。
他颤抖着手,撕开了肯德基的纸袋。
一股浓郁又霸道的、充满了高温油脂的炸鸡味,瞬间在他的出租屋里爆炸开来。
这味道并不高级,但对于一个饿了十天的人来说,这比龙涎香好闻一万倍。
他抓起一块原味鸡,金黄的脆皮上还沾着黑胡椒颗粒。
“咔嚓。”
一口咬下去。
酥脆的外皮在齿间崩裂,紧接着是丰沛滚烫的肉汁,混合着咸鲜的调味,在口腔里横冲直撞。
“唔!!”
李越闭着眼,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
油脂顺着嘴角流下来,他根本顾不上擦。他又抓起一杯可乐,猛灌一大口。
冰凉的碳酸液体顺着食道冲下去,气泡在胃里炸开,带走了一切油腻,只剩下爽快。
“这他妈才叫御膳!李二吃的那些那是人饭吗?!”
他狼吞虎咽,十分钟内消灭了所有的炸鸡和汉堡。
随着血糖的极速回升,他的大脑重新开始高速运转。
吃饱喝足,他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头发还没干透,散发着海飞丝薄荷味的清香,身上还残留着舒肤佳的奶香味和肯德基的油炸味。
这复杂的味道,在大唐人闻起来,大概就是“异域奇香”。
李越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那个焕然一新的自己。
背包沉甸甸的压在肩上,那是长孙皇后的命,也是他李越在大唐安身立命的本钱。
“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