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李傲天

作者:冰箱吐泡泡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三十贯,太贵了,够在乡下买好几亩地了。”

唐代律法森严,奴婢被视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

但《唐律·户婚律》中明确规定,“略卖良人为奴婢者,徒三年”。

也就是说,拐卖或强迫良人百姓为奴,是重罪。

同时,唐律也严禁将汉家女子贩卖给外蕃之人。

康氏行肆当街贩卖汉女,无论这几个女子原本是良是贱,都已经触犯了不止一条唐律。

更何况早在上元节开朝会之后,陛下下旨,政务院下令全面废除奴仆制度,全部转为雇工合同,这都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就在东都洛阳,还有人公然买卖汉家良人。

李越上前一步,脸上挂着纨绔子弟漫不经心的笑容。

“本公子买了。”

那牙人斜着眼睛打量了他一下,见他衣着华贵,不像普通人,态度倨傲地说道。

“这位郎君,要买就五个一起买,一百五十贯,我们不单卖。”

“可以。”李越爽快地答应了。

“现钱交割。”

那个管事也走了过来,上下打量着李越。

“看郎君面生,不知是何处人士?买这么多婢女回去做什么?”

李恪不等李越开口,抢先一步,装出一副精明管家的模样。

“我家兄长在扬州有几处茶园,正缺些识文断字的使女记账。”

管事脸上的怀疑少了一些。

“一百五十贯,可不是小数目。”

李越笑了笑,对身后的杜荷偏了偏头。

“去,取钱来。”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