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y眉头紧锁,若不是实在看中《带我去教堂》的潜力他早就把李昂扫地出门了,还要狠狠附带两个巴掌。
但身为资深音乐人他的嗅觉太敏锐了,凭借这首歌的质量杀进公告牌top200也不是没有机会。
他咬咬牙说道:“百分之15,这是我的极限。”
“答应下来的话你会拥有一切,包括这两位姑娘也任你挑选,你想一起上都可以,只要你承受得住。”
“我会让你在布朗斯维尔活的像个国王!”
话音刚落,那两名黑人女郎纷纷背过身去对着李昂跳起了电臀舞,企图以这种魔法蛊惑他的心智。
可是李昂始终保持沉默没有半点反应,倒不是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而是这种曼哈顿海滩上50美金一炮的货色实在让他提不起半点兴趣。
见李昂始终不正面回应,t-ray继续施压:“如果这都不能满足你这贪婪的混蛋,那你就快滚出我的办公室吧!”
“让我想想。”
听到李昂这么说t-ray终于再次露出了笑容,当一个人说出这种话时就代表已经有妥协倾向了。
思索良久后,李昂说道:“我接受这协议,但有个条件我必须要说。”
“bro,条件你随便提,哪怕你想在布鲁克斯最大的脱衣舞俱乐部当一位荒淫的国王我都可以立马安排!”
“我拒绝所有的捆绑合同,简单来说,你的唱片公司和经纪人合约我都不会签。”
t-ray当时就傻眼了,肥厚的嘴唇上下颤抖。
在唱片公司为艺人发唱片的流程中,签约是必要条件。
有时还会“贴心”的奉上一份经纪人合约。
经纪人只需要对接好商务活动就能轻松拿走歌手商演收益的一部分。
这些票子在他的设计中本来是唾手可得的。
如果这两个合约都不签他就和一个帮忙发片的工具人有什么区别?
录音、mv拍摄、印发、宣传...
哪样都是需要真金白银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