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将宣布《带我去教堂》的唱片正式发行。
李昂正背着吉他走在大街上,身后突然响起了汽车的鸣笛声。
“fxxkyou尼哥!”
贫民区的黑人们酷爱鸣笛,即使道路宽敞到足以容纳两辆车并行他们也总喜欢以鸣笛的方式调戏流浪汉取乐。
在布朗斯维尔混迹了这么久,面对这种挑衅李昂自然的回怼过去。
他这才发现向他鸣笛的正是菲尔.布莱恩,对方开着一辆黑色的雪佛兰科迈罗。
这辆车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与菲尔史诗唱片前总经理的身份并不相符。
“街头椰酥,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fxxk...别叫我那个愚蠢的绰号了。”李昂轻啐一声,“还是不用了菲尔先生,我住的离这里并不远。”
“我看你的鞋已经很旧了,这很不符合一位歌手的身份...”
透过科迈罗的前挡玻璃,李昂看到菲尔的手中正捏着一沓钞票向自己挥舞。
李昂原本就在为t-ray的吝啬而恼怒,签约后甚至没给自己一笔象征性的签字费。
因此面对钞票的诱惑他并没有多想便钻进了菲尔的副驾驶。
“想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歌手,光有作品是不够的,还要学会包装自己...”
“有品位的穿搭会让你的身价倍增,我预料到你一定会成功的,所以你要提前试着如何让自己穿的体面一些,最起码不能像个流浪汉一样。”
说完,菲尔就将手中的钞票递了过去。
李昂几乎是以抢夺的姿态从对方手中接过钞票,面露豺狼般贪婪的目光点了好几遍。
足足1000美金!
自从穿越之后他从未一次拥有过这么多钱!
菲尔眯起眼睛笑着说道:“拿着这些钱,给自己买一身体面的衣服...”
“对了,记得买一部新手机,我需要随时和你保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