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找到工作,灵曦就不用去学校了,毕业证也提前拿到。
每天早上八点起床,简单洗漱后,随便吃个煮鸡蛋,百货大楼离家也就几百米,步行去上班。
同事有好相处的,也有不好相处的。
合得来她就处,合不来就互不干扰。
她虽然长得貌美如花,但也不能要求人人都喜欢她。
道理灵曦都懂,但时常在心里吐槽那些人眼瞎。
这不,排队打饭时,她就听见队尾有人在嘀咕她呢!
对方是跟她同一批进来的同志,因为灵曦考试成绩是第一位,经理本想把她安排在三楼财务部,结果第二名是个男同志,那人不想在楼下当售货员,觉得不如坐办公室体面。
最后只能让灵曦去柜台。
只不过那男同志可能学习能力不强,也可能底子就不行,才上班几天就被前辈明里暗里嫌弃。
这不,人家受了气,不好怼前辈,只能怪在灵曦身上。
明明她天生丽质,打扮得体,也能被那玩意狡辩成招蜂引蝶,花枝招展。
灵曦打好饭菜,路过那人,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那人气的不轻。
丽华姐笑弯了腰,“你这丫头,别跟他计较,自己能力不足,不忙着提升个人能力,倒是学会迁怒于人。”
“他最好别在我面前说,不然我非得好好埋汰埋汰他。”灵曦神情轻松,并没有把这事放心上,一个跳梁小丑而已。
“就该这样,咱不惹事也不怕事。”丽华姐竖起大拇指,她越来越喜欢这丫头了。
要不是她儿子才上初中,她都想介绍她儿子给灵曦当对象。
可转过头一想。
相比灵曦,她儿子长相太逊色了。
虽然也是五官端正,高高大大,但跟灵曦一比,就感觉不是一路人。
丽华摇摇头,没再想这些。